廖永安,男,1972年1月生于湖南安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毕业,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廖永安是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重点学科负责人,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国家精品课程“诉讼证据法学”主持人。
廖永安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基地主任、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主任等职务。他是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第七届和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湖南省优秀社科专家、湖南省智库领军人才。
廖永安荣获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宝钢优秀教师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南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奖励40余项。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工作经历
2004年至200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005年,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2005年,国家精品课程《诉讼证据法学》主持人。
2006年至2011年,湖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五重点学科——湘潭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学科负责人。
2008年,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诉讼法研究中心主任。
2009年,教育部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
2010年,湘潭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负责人、省学科评议组成员。
2010年至2011年,在美国马萨诸塞州州立大学波士顿分校访学1年。
2012年,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湘潭大学法学一级学科负责人。
2013年6月,被任命为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2015年7月,提名为中共湘潭大学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拟任湘潭大学副校长。
2015年8月,廖永安同志任湘潭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2015年9月任湘潭大学党委委员。
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副局长(挂职)。
2021年1月任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
2023年12月至2025年2月任湖南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二级警监。
2025年2月任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
2025年3月任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任免信息
2018年4月18日,中共教育部党组决定,任命廖永安同志为教育督导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期至2019年2月,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行免去。
2021年2月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廖永安同志的湘潭大学副校长职务。
2025年3月,湖南省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廖永安同志任湘潭大学校长,免去其湖南警察学院院长职务。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科研工作
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学与证据法学的研究,先后独著学术著作3部,与他人合著学术著作8部,主编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一部,其他教材4部,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光明日报》等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论文40余篇,被高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转载论文16篇,被他人引用100余次。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2项,省重大委托项目1项,其他省部级课题8项。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6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其理论研究成果受到了立法部门与司法实践部门的高度重视,其本人先后应邀参加了国务院法制办和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修改稿)》专家论证会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人撤销之诉司法解释》等的专家论证工作。
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重点学科负责人,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国家精品课程“诉讼证据法学”主持人。
人物著作
1、《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研究》(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5月版。
2、《民事诉讼理论探索与程序整合》(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1月版。
3、《民事证据法学的认识论与价值论基础》(独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6月版。
3、《诉讼费用研究——以当事人诉权保护为分析视角》(合著,排名第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模拟法庭:原理、剧本与技巧》(合著,排名第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2013年第二版。
5、《民事诉讼程序监督制约机制研究》(合著,排名第一),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4月版。
6、《民事诉讼理念变革与制度创新》(合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2月版。
7、《民事诉讼理论与改革的探索》(与何文燕教授合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10月版。
8、《民事诉讼原理研究》(合著,排名第三,共计70余万字,教育部重点研究项目)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版。
9、《中国统一证据法(专家建议稿)及其立法理由》(参著,共计80余万字,教育部重点研究项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专家建议稿)及立法理由》(合著,司法部重点研究项目),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2月版,排名第三。
11、《民事司法救济制度研究》(合著),韩国延世大学出版社2005年4月版。
12、《民事诉讼法专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版,合著,排名第二。
13、《民事诉讼法法典专家修改建议稿及立法理由》(合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5月版。
14、《民事诉讼法释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勘校,排名第一。
15、《民事诉讼程序监督制约机制研究》,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排名第一。
16、《对话与交融:中美证据法论坛》(主编),湘潭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7、《对话与交融:中美证据法论坛》(主编),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18、《如何当好调解员:中美调节培训启示录》(主编),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19、《马萨诸塞州证据规则指南》(主译),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代表性学术论文
1. 廖永安、何四海: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异议的法理分析,载《法学杂志》2012年第12期。
2. 刘方勇、廖永安:回归价值本源——巡回审判制度的考证与思索,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
3. 廖永安、张庆霖:论仲裁调解书撤销制度的确立,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
4. 廖永安、熊英灼:关于我国建立申诉终结机制的几点思考,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5. 易玲、廖永安:民事执行权微观配置再思考——以民事执行权法律性质分析为切入点,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6. 廖永安、刘方勇:社会转型背景下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路径探析,载《中国法学》2012年第3期。
7. 廖永安、邓和军:《〈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评析——兼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载《现代法学》2009年第1期。
8. 廖永安、胡军辉:论法院调解的既判力,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
9. 廖永安、熊英灼:我国民事司法证明活动中的价值权衡及选择,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
10. 廖永安: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对我国民事送达制度改革的再思考,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4期。
11. 廖永安、颜杨: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科学定位与制度设计,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
12. 廖永安:我国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制度之反思,载《法商研究》2006年第2期。
13. 廖永安:论我国民事与行政案件类型之界分,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6年第2期。
14. 廖永安、魏小凡、文新:论我国律师收费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兼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载《中国司法》2006年第7期。
15. 廖永安、文新:论宪法的司法适用与民事审判权的界限,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
16. 廖永安、魏小凡:以人为本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订,载《河北法学》2006年第11期。
17. 廖永安、刘方勇:潜在的冲突与对立——诉讼费用制度与周边制度关系考,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2期。
18. 廖永安:我国民事诉讼中弱势群体保护论纲,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19. 廖永安、熊英灼:论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责任制度之构建,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20. 廖永安、熊英灼:关于我国执行收费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载《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
21. 廖永安、胡军辉:试论民事诉讼法中的拟制自认,载《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22. 廖永安、胡军辉:试论民事自认的效力,载《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
23. 廖永安、雷勇:论民事诉讼监督制约机制立法——以法院诉讼行为为研究对象,载《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24. 胡军辉、廖永安:论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载《政治与法律》2007年第5期。
25. 文新、廖永安:法院乱收费现象的透视与思考,载《咸宁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
26. 廖永安、胡军辉:试论我国民事公告送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载《太平洋学报》2007年第11期。
27. 廖永安、黎藜:论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以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为考察对象,载《北方法学》2008年第1期。
28. 廖永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之检讨,载《法商研究》2008年第2期。
29. 廖永安、雷勇:论我国民事诉讼复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
30. 廖永安、李世锋:我国民事合议制度之运行现状——以一个欠发达地区基层法院的民事审判为考察对象,载《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
31. 姜霞、廖永安:重构我国仲裁证据制度之探析,载《求索》2008年第5期。
32. 廖永安:我眼中的恩师——江伟先生,载《中国审判》2008年第6期。
33. 廖永安:论民事诉讼费用的性质与征收依据,载《政法论坛》2003年第5期。
34. 廖永安:我国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之重构,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3期。
35. 廖永安、冯杨:我国民诉法修改的若干问题——兼评《民事诉讼法专家修改建议稿(第三稿)》,载《金陵法律评论》2005年第1期。
36. 廖永安:论单位、团体内部纠纷的自律性处理与民事审判权的界限,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
37. 江伟、廖永安:简论人民调解协议的性质与效力,载《法学杂志》2003年第2期。
38. 廖永安、王春:论我国民事诉讼费用负担的立法缺陷与完善,载《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3期。
39. 廖永安、李旭:对我国陪审制的否定性评价,载《金陵法律评论》2003年第2期。
40. 廖永安、崔峰:当事人诉讼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关系考,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41. 廖永安、赵晓薇:民事诉讼费用制度与司法公正关系考——兼论我国民事诉讼费用制度的立法缺陷,载《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42. 廖永安:诉讼内外纠纷解决机制的协调与整合,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年第3期。
43. 廖永安、赵晓薇:中日民事诉讼费用制度比较研究,载《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
44. 江伟、廖永安:我国民事诉讼主管之概念检讨与理念批判,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4期。
45. 廖永安:我国民事诉讼主管范围之问题评析,载《现代法学》2005年第1期。
46. 廖永安、王春:我国民事与刑事交叉案件的协调处理,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47. 廖永安:法院诉讼行为要论,载《法学家》2003年第2期。
48. 廖永安:论诉的利益,载《法学家》2005年第6期。
49. 廖永安、李胜刚:我国民事诉讼费用制度之运行现状 以一个贫困地区基层法院为分析个案,载《中外法学》2005年第3期。
50. 廖永安:论我国民事与行政争议交叉案件的协调处理,载《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51. 廖永安:民事诉讼费用——构成及影响因素,载《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2年第2期。
52. 廖永安、彭熙海:当事人诉讼行为理论初探,载《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4年第2期。
53. 廖永安:对民事诉讼中法院“不作为”行为的思考,载《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
54. 廖永安:关于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反思,载《江苏社会科学》1999年第3期。
55. 廖永安:如何正确看待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兼与杨贵宏先生商,载《法律适用》1999年第4期。
56. 廖永安:对民事审判中“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之再思考,载《河北法学》1999年第4期。
57. 廖永安:对民事审判中“以事实为根据”原则之检讨,载《河北法学》1999年第5期。
58. 何文燕、廖永安:我国民事简易诉讼程序之重构,载《中国法学》2002年第1期。
59. 江伟、廖永安:论审判独立的制度保障及其与审判监督的关系,载《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5期。
60. 廖永安:论当事人诉讼权利与法院审判权力的对立统一,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3期。
61. 廖永安、何文燕:民事抗诉程序若干问题研究,载《法学评论》2000年第2期。
62. 邵明、廖永安:完善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新话题,载《人民司法》2000年第5期。
63. 廖永安、刘健:论法律专业教学方式的改革,载《煤炭高等教育》2000年第1期。
64. 廖永安、叶久根:民事诉讼认证制度中若干问题之再思考,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
65. 廖永安、彭熙海:论必要共同诉讼,载《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3期。
66. 廖永安:论民事诉讼法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载《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
67. 廖永安: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载《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2期。
68. 江伟、廖永安:论我国民事诉讼一审与上诉审关系之协调与整合,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
69. 冯晓青、廖永安:合作作品法律认定新探,载《知识产权》1994年第3期。
70. 廖永安、李武松:论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保护,载《法律适用》1995年第1期。
71. 廖永安、张辉: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律制度立法的缺陷与完善,载《广西法学》1995年第Z1期。
72. 廖永安、李武松: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不作为”现象探微,载《法律适用》1996年第3期。
73. 廖永安、王焕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律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载《法学探索。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年第2期。
74. 廖永安:民事司法赔偿范围探微,载《山东法学》1996年第2期。
75. 廖永安:论民事诉讼程序的监督和救济,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2期。
76. 廖永安:民事司法赔偿范围探微,载《政法论丛》1996年第1期。
77. 何文燕、廖永安:民事诉讼目的之界定,载《法学评论》1998年第5期。
78. 何文燕、廖永安:民事诉讼目的简论,载《诉讼法论丛》1998年第2期。
教学成就
主讲“民事诉讼法学”、“诉讼证据法学”、“仲裁法学”等本科生课程,以及“民事诉讼法专题”、“诉讼原理”、“法学论文写作方法”等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课程。
社会活动
兼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副局长(挂职)、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检察学会副会长,湖南省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学位委员会第四届学科评议组成员等。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
现任领导.湘潭大学.2025-03-14
湖南省任免工作人员:廖永安任湘潭大学校长.今日头条·北京日报客户端.2025-03-14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张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_.政务频道_红网.2015-09-01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钟泽海、廖永安同志任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2018-05-06
廖永安.湘潭大学.2022-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