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

护理(英文名:Nursing)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属于护理类,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护理专业主要研究人体生理病理、基础医学、临床护理、预防保健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托老所等进行临床护理、社区护理和康复保健等。该专业旨在培养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具备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面向医疗卫生行业的内科护士、外科护士、妇产科护士、小儿科护士、急诊护士、社区护士等职业,能够从事护理及预防保健等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专业发展

2004年10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高〔2004〕3号),其中护理专业属医药卫生大类、护理类专业,专业代码为630201。

2015年10月26日,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护理被划入医药卫生大类,专业类别为护理类,专业代码为620201。

2017年8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高等职业学校普通护理专业顶岗实习标准》。

2021年3月12日,教育部颁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在公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和《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2021年版中,护理保留,原专业代码620201变更为520201。

2022年,护理专业被列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2年)》,学科门类为医药卫生大类。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技能文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数字素养、职业道德、创新意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较强的就业创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具备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面向医疗卫生行业的内科护士、外科护士、妇产科护士、小儿科护士、急诊护士、社区护士等职业,能够从事护理及预防保健等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培养规格

专业学生应在系统学习本专业知识并完成有关实习实训基础上,全面提升知识、能力、素质,掌握并实际运用岗位(群)需要的专业核心技术技能,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总体上须达到以下要求:

(1)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深厚的爱国情感和中华民族自豪感;

(2)掌握与本专业对应职业活动相关的国家法律、行业规定,掌握环境保护、安全防护、质量管理等相关知识与技能,了解相关行业文化,具有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具备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3)掌握支撑本专业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必备的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等)、信息技术等文化基础知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具备职业生涯规划能力;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合作能力,具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学习 1 门外语并结合本专业加以运用;

(5)掌握护理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必备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知识;

(6)掌握全生命周期常见疾病护理知识、急危重症和传染病护理知识;

(7)掌握一定的老年、中医、康复及精神科等专科护理知识;

(8)具有熟练运用基本护理技术和专科护理技术的能力;

(9)具有依照护理规范和程序对护理对象实施整体护理的能力;

(10)具有辨识急危重症并参与救治的能力;

(11)具有运用循证护理思维分析和解决护理中技术问题的能力;

(12)具有为个体、家庭、社区等提供健康保健服务的能力;

(13)具有识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参与应急处置的能力;

(14)掌握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具有适应本领域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需求的数字技能;

(15)具有探究学习、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有整合知识和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6)掌握身体运动的基本知识和至少 1 项体育运动技能,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标准,养成良好的运动习惯、卫生习惯和行为习惯;具备一定的心理调适能力;

(17)掌握必备的美育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审美能力,形成至少 1 项艺术特长或爱好;

(18)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具备与本专业职业发展相适应的劳动素养,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知识要求

护理专业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具有熟练运用基本护理技术和专科护理技术的能力;具有依照护理规范和程序对护理对象实施整体护理的能力等。

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

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

公共基础课程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 应将思想政治理论、体育、军事理论与军训、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等列为公共基 础必修课程。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党史国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语文、数学、化 学、外语、国家安全教育、信息技术、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美育等列为必修课程或限定 选修课程。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开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

专业课程

一般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拓展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是需要前置学习 的基础性理论知识和技能构成的课程,是为专业核心课程提供理论和技能支撑的基础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是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典型工作任务设置的课程,是培养核心职业能力的主干 课程;专业拓展课程是根据学生发展需求横向拓展和纵向深化的课程,是提升综合职业能力 的延展课程。 学校应结合区域/行业实际、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需要自主确定课程,进行模块化课程设 计,依托体现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真实生产项目和典型工作任务等,开展项 目式、情境式教学,结合人工智能等技术实施课程教学的数字化转型。有条件的专业,可结 合教学实际,探索创新课程体系。

(1)专业基础课程

主要包括: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生物化学、病原生物 学与免疫学、护理学导论等领域的内容。

(2)专业核心课程

主要包括:健康评估、基础护理、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急危 重症护理等领域的内容,具体课程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要求自主设置。

(3)专业拓展课程

主要包括:护理心理学、护理伦理与法律法规、营养与膳食、护理信息学、人际沟通、护理管理、老年护理、社区护理、康复护理、中医护理技术、精神科护理、传染病护理等领域的内容。

实践教学

实践性教学应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践性教学主要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见习、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等都要加强实践性教学。

实习实训

实习目标

学生通过普通护理专业顶岗实习,了解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运作、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和医疗文化;掌握岗位的典型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及核心技能;养成爱岗敬业、精益求精、诚实守信的职业精神,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

时间安排

实习时间约40周。建议安排在第三学年第一至第二学期。

实习企业

(1)企业类型

三级或淮安市营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性和专科医院;社区实习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服务范围

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内容与对象(在各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从事临床、社区护理及健康保健等工作,服务对象主要是病患和社区人群)。

(3)管理水平

达到《普通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教高[1992]2号)要求。

实习岗位
实习内容

在校内实训中心进行基本护理和专科护理等实训。在具有教学资质的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护理院等机构进行实习。

教师队伍

按照“四有好老师”“四个相统一”“四个引路人”的要求建设专业教师队伍,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

队伍结构

学生数与本专业专任教师数比例不高于 25∶1,“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数比例一般不低于 60%,专业核心课程教师须持有护士或医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职称专任教师的比例不低于 20%,专任教师队伍要考虑职称、年龄、工作经验,形成合理的梯队结构。能够整合校内外优质人才资源,选聘护理行业高级技术人员担任行业导师,组建校院(企)合作、专兼结合的教师团队,建立定期开展专业(学科)教研机制。

专业带头人

原则上应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较好地把握国内外护理行业、专业发展,能广泛联系卫生健康等行业,了解医疗卫生机构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实际,主持专业建设、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教科研工作和社会服务能力强,在本专业改革发展中起引领作用。

专任教师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原则上具有护理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年限的相应工作经历或者实践经验,达到相应的技术技能水平;具有本专业理论和实践能力;能够落实课程思政要求,挖掘专业课程中的思政教育元素和资源;能够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混合式教学等教法改革;能够跟踪新医科发展前沿,开展技术研发与社会服务;专业教师每年至少 1 个月在医疗卫生机构实践,每 5 年累计不少于 6 个月的实践经历。

兼职教师

主要从医疗卫生机构的高技能人才中聘任,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了解教育教学规律,能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指导和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指导等专业教学任务。根据需要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等高技能人才,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针对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教学条件

教学设施

主要包括能够满足正常的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所需的专业教室、实验室、实训室和实习实训基地。

专业教室基本要求

具备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混合式教学的条件。一般配备黑(白)板、多媒体计算机、投影设备、音响设备,具有互联网接入或无线网络环境及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安装应急照明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符合紧急疏散要求,安防标志明显,保持逃生通道畅通无阻。

校内外实验、实训场所基本要求

实验、实训场所面积、设备设施、安全、环境、管理等符合教育部有关标准(规定、办法),实验、实训环境与设备设施对接真实职业场景或工作情境,实训项目注重工学结合、理实一体化,实验、实训指导教师配备合理,实验、实训管理及实施规章制度齐全,确保能够顺利开展护理基本技术、健康评估、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急危重症护理、老年护理等实验、实训活动。鼓励在实训中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仿真等前沿信息技术

(1)健康评估实训室

配备智能化胸腹部检查教学仪、心电图机、乳房触诊模型、诊疗床、多筒听诊器、电子血压计、音叉、快速血糖仪等设备,用于各系统检查综合训练、血液和尿液检查、心电图描记、阅读与分析训练等实训教学。

(2)护理基本技术实训室

配备多功能病床、多功能护理模拟人、鼻饲模型、导尿及灌肠模型、各类给药模型、洗胃机、吸氧装置、吸引器等设备,用于铺床技术、鼻饲技术、导尿技术、灌肠技术、给药技术、洗胃技术、给氧技术、吸痰技术、标本采集等实训教学。

(3)内科护理实训室

配备上消化道止血训练模型、纤维支气管镜、无菌胸腹腔穿刺包、无菌腰椎穿刺包、无菌骨髓穿刺包、心电监护仪、智能护理模拟人等设备,用于双气囊三腔管护理、配合体位引流术及护理、纤维支气管镜检查术及护理、各类穿刺术配合及护理、监护技术等实训教学。

(4)外科护理实训室

配备手术床、无影灯、外科洗手池、外科布类手术包、手术器械包、手术器械台、创伤模型、瘘管造口术护理模型、各类引流管护理模型、骨牵引床、智能护理模拟人等设备,用于手术室护理技术、多发性损伤护理技术、造口护理技术、各类引流管护理技术、骨科专科护理技术等实训教学。

(5)妇产科护理实训室

配备分娩机制模型、难产示教训练模型、四步触诊模型、妇科学检查模型、产程进展模型、胎心监护仪、产床、智能产妇模拟人、婴儿培养箱、婴儿辐射保暖台、红外线治疗灯、婴儿抚触台、婴儿洗浴池、新生儿黄疸治疗仪等设备,用于产前检查、产科学会阴冲洗消毒、会阴擦洗、接产、新生儿出生处理技术、新生儿沐浴抚触、新生儿常用护理技术等实训教学。

(6)儿科护理技术实训室

配备婴幼儿身高计(卧式、坐式)、婴儿秤、婴儿床、儿童病床、皮脂厚度计、新生儿抢救设备、青少年心肺复苏模型、智能儿童护理模型等设备,用于儿童生长发育评估技术、儿童常用护理技术及儿童抢救技术等实训教学。

(7)急危重症护理实训室

配备呼吸机、心电图机、心肺复苏模型、体外除颤仪、担架、喉镜、气管插管模型、呼吸治疗导管及面罩、高级多功能护理人等设备,用于院前急救技术、心肺复苏技术、急诊科常用救护技术等实训教学。可结合实际建设综合性实训场所。

实习场所基本要求

符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对实习单位的有关要求,经实地考察后,确定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条件完备且符合行业发展实际、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与学校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单位成为实习基地,并签署学校、学生、实习单位三方协议。

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和未来就业需求,实习基地应能提供内科、外科、妇产科、小儿科、门急诊、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社区、老年科等与专业对口的相关实习岗位,能涵盖当前相关产业发展的主流技术,可接纳一定规模的学生实习;学校和实习单位双方共同制订实习计划,能够配备相应数量的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实习单位安排有经验的护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开展专业教学和护理技能训练,完成实习质量评价,做好学生实习服务和管理工作,有保证实习学生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规章制度,有安全、保险保障,依法依规保障学生的基本权益。

教学资源

主要包括能够满足学生专业学习、教师专业教学研究和教学实施需要的教材、图书及数字化资源等。

教材选用基本要求

按照国家规定,经过规范程序选用教材,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和国家优秀教材。专业课程教材应体现本行业新技术、新规范、新标准、新形态,并通过数字教材、活页式教材等多种方式进行动态更新。

图书文献配备基本要求

图书文献配备能满足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科研等工作的需要。专业类图书文献主要包括:护理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护理类实验实训手册等;护理专业操作技术类图书和实务案例类图书等;5 种以上护理专业学术期刊等。及时配置新技术、新管理方式、新服务方式等相关的图书文献。

数字教学资源配置基本要求

建设、配备与本专业有关的音视频素材、教学课件、数字化教学案例库、虚拟仿真软件等专业教学资源库,种类丰富、形式多样、使用便捷、动态更新、满足教学。

质量保障

安全保障

建立安全预防机制及多级安全教育机制,制订安全教育计划,从制度、技术、组织措施方面进行教育。学校与教学医院签订实习工作协议书。

实习成果

学生在顶岗实习结束时应提交顶岗实习行业证明材料,须提交以下成果中的任一项:

(1)顶岗实习总结报告一篇。

(2)实习期间形成的技术方案或护理论文

(3)实习期间完成的各项护理作品,图示说明材料或音视频说明材料。

考核评价

(一)考核内容

理论考核内容为基本护理知识及各科常见病的病因、防治护理诊断、护理措施、健康保健指导等。

技能考核内容为基本护理技术及专科护理技术,注重护理职业素养与知识、技能的融合。

(二)考核形式

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对职业素养及技能进行综合评价。

1.科室过程性评价

(1)实习生实习日志检查表:实习日志检查以周为单位,每周一表,40周实习结束后装订成册。

(2)实习生能力测评:来自于平时各项护理活动中表现及撰写的护理体会、论文及作品等。

2.科室终结性评价

在科室实习结束前评价

(1)护理个案考核:实习生在内科、外科、妇产科、小儿科实习需要书写护理个案。

(2)实习综合评价。

3.顶岗实习总结报告

在40周实习完成后提交。

(三)考核组织

校企双方共同制订考核相关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要求,组织临床带教老师与学校专任教师共同实施,以临床考核为主,理论考试为辅。

实习管理

(一)管理制度

1.学校与行业责任

护理顶岗实习管理应是学校教学与临床教学组织的融合管理,实行长效管理机制。教学医院由护理部主管教学主任垂直管理至专业部门带教老师,制订实习单位实施性临床实习教学计划并进行实习教学督促。学校由护理系实训中心主任垂直管理至专任实习管理员,是学生实践见习与实习的主管机构,全面负责学生的见、实习安排,检查,实习档案管理工作。制订《临床实习带教管理条例》和《学生实习管理条例》对学生进行带教和管理。学校辅导员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纪律检查和生活管理等。实行顶岗实习管理协议;实行学生、院校、实习单位三方协议,学生小于18岁,要取得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小于16岁学生不能参加顶岗实习。实习时每天工作时间小于8小时,每周小于40小时。

2.考勤与安全保险管理

(1)考勤

出勤情况累计记入实习鉴定中,分5等次。

①优:无请假、迟到、早退。

②良:迟到或早退不超过2次。

③中:迟到或早退达3次或病事假在4~7天。

④合格:病事假在7天以上且补足实习时数。

⑤不合格:迟到或早退达3次以上,或有旷工、离岗,病事假在7天以上未补足实习时数。

(2)安全保险

实习前由实习管理教师对学生进行职业安全教育培训;学生在护理活动中,须严格遵守规定的职业安全细则、护理操作规程;医院病区护士长及部门带教老师负责学生职业安全监管工作,在医院现有条件下提供防护设备。明确安全隐患报告程序和时限;一旦受到乙类传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患者用过的尖锐器械损伤后或带伤接触艾滋病患者的血液立即逐级报告,当事人伤后立即向带教老师及护士长报告,护士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护理部、感染办汇报。学生受到职业暴露后有义务接受医院有关部门追踪,对当事人做好保密工作。

(二)过程记录

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基本经历和指导情况通过实习日志、实习综合评价表及实习总结报告反映,考核结果以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记录,同时履行各级责任人签字制度。

实习结束时,每位学生必须将由实习单位带教老师签字的实习过程记录上交科室总带教老师存档。40周实习结束后,实习日志、实习综合评价表、实习总结报告,以及实习期间形成的技术方案或论文、作品和护理个案等一起存入学习档案。

(三)实习总结

实习结束,校院应联合召开总结会议,交流改进及发展方向,可通过学生、临床及学校教师体会总结,对实习情况进行反思(如行业的实习岗位、学生管理、人员配备等),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以利不断发展。

发展方向

职业证书

护士执业资格、老年照护、母婴护理、幼儿照护、医养个案管理、产后恢复等

深造方向

护理专业的毕业生可选择统招专升本方向继续深造,接续高等职业本科专业有护理、医养照护与管理,接续普通本科专业有护理学助产学

就业方向

护理专业的毕业生主要面向护士等职业,整体护理和疾病预防保健等岗位(群)。

开设院校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设置备案结果数据检索.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2025-06-18

护理.中国教育在线.2023-05-11

医药卫生大类.教育部网站.2025-06-15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通知.教育部网站.2025-06-15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育部网站.2023-05-08

职业学校专业(类)岗位实习标准.教育部.2025-06-15

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育部网站.2023-05-08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设置备案结果数据检索.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2023-05-01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简介.教育部网站.2023-05-11

高等职业学校普通护理专业顶岗实习标准.教育部网站.2025-06-18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