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府是清代时期设立的行政单位,府治所在地为锦县,即现今锦州市。该府于康熙四年(1665年)由广宁府更名而来,其辖区包括了当时的锦县、绥中县、广宁县、镇安县、宁远州、义州等地。锦州府隶属于奉天省,直至1913年被废除。
历史沿革
锦州府的前身为广宁府,清康熙元年(1662年)将广宁中、左、右三屯卫合并为锦县。
康熙三年(1664年)设立广宁府,府治最初设在广宁县,后迁至锦县,并在康熙四年(1665年)更名为锦州府。府治锦州(今辽宁省锦州市)。
随着清朝末年的新政改革和民国初年的行政区划调整,锦州府在1913年正式废除,其辖区划归新成立的行政单位管辖。
行政区划
在清朝光绪年间,锦州府的行政区划包括二州、二厅、三县,具体为义县、兴城市,锦西厅(1906年7月设冮家屯抚民厅,同年9月改名锦西厅,意为锦县西境)、盘山厅(1906年分锦县东部、广宁西南、新民西南部分设,治所盘蛇驿,因原盘山驿旧址改称),以及锦县、广宁县、绥中县。
锦州府的辖区大致涵盖了现今辽宁省的锦州市、北镇市、黑山县、绥中县、兴城市、台安县、葫芦岛市、义县等市县地区。